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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成立个体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

时间:2009-8-13 15:06:08 |   浏览:

  8月5日,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工作在合肥正式启动。律师服务团由省内各律师事务所135名律师组成,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帮助个体民营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经营管理,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积极维护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的合法利益。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俊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工作正式启动。安徽省工商局局长金启建、副局长王春敬,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翠凤,省律师协会会长蒋敏,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会长徐瑞成等领导出席本次活动,并为服务团成员代表颁发聘书。
    会上,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翠凤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站在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为个体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市要尽快组建成立本市律师服务团,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切实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对个体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状况开展深入调研,及时掌握个体民营企业的现状,了解个体民营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对策;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更多个体民营企业认识和了解律师的功能和作用,引导个体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加快个体民营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安徽省工商局副局长王春敬表示,成立律师服务团对中小型企业来说是件好事。由于中小型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企业自身经济实力、法律意识有限,普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服务人员。成立个体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可以降低个体私营企业的维权成本,从而在法律层面上有力保障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据了解,律师服务团的主要工作是,参与有关个体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配合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组织开展对会员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为个体民营企业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委托,帮助个体民营企业处理有关企业设立、投资、重组、改制、上市等方面的法律实务,代理诉讼等;接受委托,担任个体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其建立注重事前防范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危机处理法律预案,提高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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